张达明须确保陈同佳在台公平公正审判
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昨日就洗黑钱罪刑满出狱,并表示愿意到台湾受审和服刑。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在电台节目表示,如果陈同佳是纯粹基于个人选择,自愿到台湾受审并没有问题,但如果是香港特区政府介入事件,并由特区政府安排他到台湾,就要很小心处理。 张达明又指出,香港和台湾两地的法律制度不同,特区政府需要考虑,如何确保陈同佳到台湾后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讯。他建议考虑修改现行法律条文,容许本港法院审理港人在外地杀人的案件。 至于台湾提出派人到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湾,张达明就称,特区政府须守住香港法律原则底线,不能够容许境外人员在香港执法。放大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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